[자연] 生活守则(中文版)

  • 작성일2019.03.15
  • 수정일2021.11.15
  • 작성자 편*익
  • 조회수330

                                  住宿生守

第一条(根据) 本守则以生活馆规定第四条为根据.

第二条(目的) 本守则是在生活馆内建立勤学氛围,培养学术研究以及情绪涵养使学生

养成有规律, 健康的生活习惯为目的.

第三条(生活时间表) 住宿生的馆内活动时间表如下.

·开门时间

05:00

·晨间祈祷

07:3009:30

·早餐

07:3009:30

·午餐只提供周六, 周日, 公休日

12:0013:00

·晚餐

17:0019:00

·关门(熄灯

24:00

生活馆长有权适当调整执行其规定

第四条(住宿证) 住宿证以学生证(多功能卡来代替, 如相关职员有要求时必须出示

学生证(多功能卡)在利用食堂, 便利店, 快餐店, 健身房时必需携带 因此必须办理

第五条(入舍) 入舍选拔在每学期初依据选拔标准进行选拔.

房间安排由生活馆长决定, 一经决定后学生之间不能随意调换.

第六条(退舍) 退舍分为自动退舍, 强制退舍和被罚退舍.

强制退舍是由生活馆长来判断, 认为学生在宿舍内生活困难时必须退舍.

被罚退舍是被罚分数为5分以上的, 7日内必须退舍.

赔偿-提交退舍申请书时确认退款余额并赔偿其损坏备品.

支付退舍费-参照(住宿费).

第七条(住宿费) 宿舍费包括入舍费, 运营费, 饭费, 钥匙押金, 自治会费, 必须在指定日期内交纳

交费后没有入住的学生, 在开学7日内决定放弃时,除了入舍费以外剩余部分将退还. 以后退舍时遵循入舍后退舍标准.

住宿费以一学期为单位支付.

类 别

入 舍 时

退 舍 时

入舍

中间入舍

退舍(12周以后)

中间退舍

入舍费

100%

100%

不退还

不退还

运营费

100%

4周内-100%

4周后-75%

8周后-50%

12周后-25%

不退还

1周内-100%

4周内-75%

8周内-50%

12周内-25%

饭费

100%

剩余期间饭费

14周内- 剩余期间饭费退还

14周后- 不退还

剩余饭费返还

钥匙押金

100%

100%

钥匙丢失押金不退还

钥匙丢失

押金不退还

自治会费

100%

100%

不退还

不退还

/退舍时住宿费计算

放假期间退舍超过开放时间的1/2不能退还运营费. ,不超过1/2遵循学期中 退还标准.

利用他人的名义入舍的学生退舍时不退还住宿费.

第八条(点名) 点名分为定期点名, 临时点名, 非常时期点名. 定期点名每学期进行

2次以上, 临时点名是生活馆长认为有必要时进行, 非常时期点名在非常时期进行.

点名由生活馆长, 宿舍牧师, 当职人员或者生活指导助教负责执行.

点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与指导.

1) 人数检查

2) 环境检查

3每日指示事项

4) 其它舍内注意事项检查.

第九条(外宿,外出) 条文删除

第十条(会客) 条文删除

第十一条(闭馆) 原则上放假期间闭馆.

如放假期间的入舍, 经生活馆委员会审议, 只限部分寝室可以开放, 并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拔入舍.

闭馆期间必须把个人的所有物品搬出, 不能留在生活馆内.

中秋节和春节连休期间, 临时闭馆.

第十二条(奖励) 奖励内容如下

在生活馆内为建立勤学氛围, 培养学术研究以及情绪涵养而无私奉献的学生, 进行选拔和奖励.

以校长, 生活馆长的名义奖励.

第十三条(惩罚/罚分制度) 设立惩罚/罚分制度的目的是, 违规时通过警告引起注意, 使大家共同生活得圆满.

惩罚/罚分制度分为罚1, 2, 3, 立即开除(5). (参照惩罚基准表)

违反守则时, 由生活馆长, 教职员以及生活指导助教根据罚分基准有权罚分.

故意违反守则或违返程度对共同体生活有影响时, 处于罚分.

每学期罚分情况将记录到个人生活记录中.

被罚分的学生下学期不准申请住宿, 被奖励学生可以继续申请.

罚分为5分以上的学生, 立即退舍, 并通知该学生的监护人.

对于被罚分以及被罚退舍的学生, 下学期不准申请. 特殊情况下重新审查后可以入舍.

第十四条(设施物品管理以及故障审告) 学生入舍时, 要参照物品目录, 确认有否异常后入室.

发现设施物品有损坏时, 立即报告宿舍职员. 如入室后破坏设施物品时, 必须恢复原状或, 者按价格表赔偿.

第十五条(食堂使用) 除了营业时间以外不开饭 如有特殊情况时必须事先得到馆长的同意

食堂用具及餐具不能随便拿到食堂以外的地方, 进出食堂时穿戴要整齐.

第十六条(就寝时间) 为了保持夜间秩序与肃静气氛, 制定以下规定.

就寝时间24:0006:00

就寝时间, 房间, 走廊和洗漱室熄灯(可以利用安全灯.

24:00以后, 禁止观看TV, VIDEO(但周六, 周日, 公休日的前一天可以通宵观看).

24:00以后, 绝对禁止洗衣及洗澡(适用罚分制度).


                                      生活与设施介绍

类 别

场 所

开 放 时 间

备 注

出入时间

各馆

·开门05:30

·关门24:00

明贤馆除外

咖啡店

明德馆1

·平时 10:0023:00

·周六 10:0019:00

周日休息

食堂

明德馆1

新馆1

·早餐 08:0009:30新馆

       07:3009:00明德馆

       08:0009:00

        (周六周日公休日

·中餐 12:0013:00

     (只提供周六周日公休日)

·晚餐 17:0019:00平时

       18:0019:00

       周六周日公休日

便利店

新馆2

·平时 10:5023:50

·周日公休日12:0023:50

周六休息

洗衣房

新馆地下

·平时 08:3019:30

周六周日

公休日休息

提款机

新馆1

·08:0024:00

假期周六周日公休日休息

快餐厅

新馆2

·17:0020:30

周六周日休息

健身房

新馆地下

·19:0023:00(周六周日另行通)

乒乓球场

明贤馆地下

·09:0020:00

篮球,足球场

明贤馆旁

·10:0020:00

阅览室

各馆1

·24小时开放

管理科

明德馆3

·周一-周五 08:3017:00

·电话330-6077/6739

周六周日

公休日休息

商谈室

60周年教理馆

(剧院4层 教务室

·周二-周五 13:0017:00

·电话330-6741

      00牧师

明德馆3

31331

·周三-周四 1800-2100

·电话330-6942

各馆值班室

各馆

·明德馆二层: 330-6960

·明贤馆一层: 330-6961

·3 四层: 330-6962

·4 一层: 330-6963

·5 一层: 330-6964

                         奖 * 罚 分数基准表



奖励分数

1. 馆内做奉献活动的学生 2. 宿舍内清洁的学生 3. 馆长推荐的学生

1



惩罚分数

1. 依宿舍规定被处分的学生

2. 宿舍内饮酒,赌博,盗窃,暴行,纵火及炊事等行为

3. 异性宿舍内混宿

4. 违背馆长教职员包括生活指导助教的指导

5. 破坏毁损及乱涂乱画馆内设施的学生

6. 随意换寝室及以他人名义入住的学生

7. 从窗户或者其它禁止使用的出入口进出的行为

8. 借用他人钥匙进出的行为

9. 室内吸烟( 包括卫生间 ,阳台楼梯)

10醉酒后回宿舍的学生

11. 被罚分数累计分以上

勒令退舍5

1.饮酒回宿舍

4

1.任意复制钥匙

2.带入危险物品

3.随便带外部人员进出馆内

4.在室内呕吐

5.强制试图开废自动出入门

3

1.未经许可的电热器带进宿舍电热板电热毯电热器等

2.随便移动宿舍内家具或改变其形状

3.退舍时清扫不良拖延退舍及未还钥匙包括延迟返还丢失

4.妨碍他人睡眠的行为

5.网上发布暴言谩骂无根据地诽谤及散布流言蜚语

6.带入及饲养宠物

7.宿舍内带入食物及炊事(24:00前可利用休息室)

8.午夜2400后通话噪音

9.卫生间马桶里扔食物的行为

2

1.宿舍内引起噪音及骚乱的行为

2.宿舍内清洁状态不良

3.不按规定时间回宿舍及无故外宿

4.粘贴传单擅自展出及散发广告等

5.不参加入舍教育及点名

6.馆内随地乱扔手纸及烟头等行为

7.故意毁损公告栏

8.任意改变室内床位

9.24:00之后带入食物

10.紊乱室内秩序的行为

11借用备用钥匙

12.不提供必要材料

1

첨부파일
첨부파일이(가) 없습니다.